近日,中共安徽省委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发布《关于命名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(城区)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、文明校园的通报》,湾沚区人民检察院荣获第十三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,自第四届开始,该院连续十届获此殊荣。
近年来,湾沚区检察院坚持以树立检察形象、提升司法公信、加强队伍建设、推动工作发展的总抓手、源动力,围绕“崇法、明德、求实、拓新”新时代湾检精神,坚持“不忘初心、锤炼匠心、文化凝心、秉持公心、恪守本心”五位一体,扎实开展各项创建活动,以“五心党建 品质湾检”为引领,着力打造具有湾沚检察标识的文明品牌,曾先后荣获“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”、全国检察机关“文明接待室”、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、国家级“节约型机关”、全省基层院建设先进典型、全省理论宣讲示范基地等多项荣誉称号,涌现出全省优秀公诉人、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、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等先进典型,不断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跑出“加速度”。